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 前屯扶贫肉鸭养殖
2024-12-30 14:59: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有关规定,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于2024年12月29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建设的“前屯扶贫肉鸭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依据验收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有关规定,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于2024年12月29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建设的“前屯扶贫肉鸭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二分公司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依据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经讨论一致认为本期项目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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