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检测公正和诚信的承诺
2025-12-17 16:42:51 点击:
保证检测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公司及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开展检测活动。
适用于本公司及人员所有质量管理、技术运作、支持服务活动的控制和维护。
2 职责
2.1 公司经理对公正、...
保证检测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公司及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开展检测活动。
适用于本公司及人员所有质量管理、技术运作、支持服务活动的控制和维护。
2 职责
2.1 公司经理对公正、诚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2 管理层对公正性做出承诺并负责实施。
2.3 全体人员按公正性声明要求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活动。
3 程序
3.1 人员公正诚信行为教育
3.1.1 总经理组织制定和宣贯保持公正和诚信的声明及措施。
3.1.2 技术质量室组织对全体人员进行定期的公正诚信行为教育和培训。
3.1.3 本公司全体人员应积极参加关于公正和诚信的教育,熟悉、理解和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细则、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等要求。
3.2 公正诚信声明或承诺
本公司以公开方式,公布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或承诺,并对声明或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声明或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
3.2.1 本公司及检测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3.2.2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3.2.3 本公司及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持独立、公正、诚信开展检测活动的依据。
3.2.4 本公司人员不允许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3.2.5 本公司及人员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守客户秘密和所有权。
3.2.6 本公司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3 公正诚信工作控制要求
3.3.1 本公司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2 本公司落实环境检测质量管理制度。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覆盖布点、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配置合适资源,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3.3.3 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中有关规定,本公司识别和防范篡改、伪造、指示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人员回避、跟踪监督、内审、管理评审、能力确认、外部评审等手段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3.3.4 管理层要确保本公司及人员不参与本公司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经商行为,确保人员不因财务问题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人员有这些不良行为,管理层要马上停止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时、尽量挽回造成的影响(如存在),并召开领导办公会处理。
3.3.5 发生来自上级主管科室和关系科室的不正当干预时,本公司管理层应按照“自我声明”的要求予以抵制,必要时研究对策;要自觉抵制并保证本公司及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科室和领导的影响和压力而影响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的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3.3.6 本公司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本公司质量手册的要求,公司经理监督管理层的管理行为,管理层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监督员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反,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3.3.7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确保《检测报告和结果控制程序》、《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的有效实施,从制度上保证发送检测报告和传送的检测结果不是个人行为。
3.3.8 相关科室有效执行《样品管理程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保护客户权益。
3.3.9 现场室、化验室负责人应坚持原则,不接受获批“任务通知单”以外的检测工作。
3.3.10 当发生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客户要求时,或对检测方法有效性没有把握时,办公室业务受理人应如实告知客户。
3.3.11 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制止违反本程序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馈。
3.3 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
3.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调查。
3.3.2 公司管理层根据调查结果,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工作岗位调整等处理。如发现由于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影响,管理层应负责挽回对客户所造成的影响。
3.3.3 本公司管理层负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最终行政处理。
3.3.4 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处理的记录和记录归档。
3.4 公正性风险
3.4.1 本公司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应包括其检测活动有关的各种关系,或者人员关系而引发的风险。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3.4.2 如果识别出风险,本公司将通过人员回避、跟踪监督、内审、管理评审、能力确认、外部评审等手段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3.5 质量负责人将本程序实施情况列入内审计划。
3.6 本公司将本程序的实施情况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 记录表格
违反公正和诚信行为调查处理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5 相关文件
《人员管理和培训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服务客户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检测报告和结果控制程序》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文)
《公司承诺》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公司及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开展检测活动。
适用于本公司及人员所有质量管理、技术运作、支持服务活动的控制和维护。
2 职责
2.1 公司经理对公正、诚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2 管理层对公正性做出承诺并负责实施。
2.3 全体人员按公正性声明要求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活动。
3 程序
3.1 人员公正诚信行为教育
3.1.1 总经理组织制定和宣贯保持公正和诚信的声明及措施。
3.1.2 技术质量室组织对全体人员进行定期的公正诚信行为教育和培训。
3.1.3 本公司全体人员应积极参加关于公正和诚信的教育,熟悉、理解和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细则、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等要求。
3.2 公正诚信声明或承诺
本公司以公开方式,公布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或承诺,并对声明或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声明或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
3.2.1 本公司及检测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3.2.2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3.2.3 本公司及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持独立、公正、诚信开展检测活动的依据。
3.2.4 本公司人员不允许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3.2.5 本公司及人员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守客户秘密和所有权。
3.2.6 本公司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3 公正诚信工作控制要求
3.3.1 本公司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2 本公司落实环境检测质量管理制度。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覆盖布点、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配置合适资源,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3.3.3 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中有关规定,本公司识别和防范篡改、伪造、指示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人员回避、跟踪监督、内审、管理评审、能力确认、外部评审等手段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3.3.4 管理层要确保本公司及人员不参与本公司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经商行为,确保人员不因财务问题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人员有这些不良行为,管理层要马上停止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时、尽量挽回造成的影响(如存在),并召开领导办公会处理。
3.3.5 发生来自上级主管科室和关系科室的不正当干预时,本公司管理层应按照“自我声明”的要求予以抵制,必要时研究对策;要自觉抵制并保证本公司及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科室和领导的影响和压力而影响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的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3.3.6 本公司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本公司质量手册的要求,公司经理监督管理层的管理行为,管理层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监督员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反,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3.3.7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确保《检测报告和结果控制程序》、《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的有效实施,从制度上保证发送检测报告和传送的检测结果不是个人行为。
3.3.8 相关科室有效执行《样品管理程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保护客户权益。
3.3.9 现场室、化验室负责人应坚持原则,不接受获批“任务通知单”以外的检测工作。
3.3.10 当发生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客户要求时,或对检测方法有效性没有把握时,办公室业务受理人应如实告知客户。
3.3.11 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制止违反本程序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馈。
3.3 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
3.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调查。
3.3.2 公司管理层根据调查结果,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工作岗位调整等处理。如发现由于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影响,管理层应负责挽回对客户所造成的影响。
3.3.3 本公司管理层负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最终行政处理。
3.3.4 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处理的记录和记录归档。
3.4 公正性风险
3.4.1 本公司应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应包括其检测活动有关的各种关系,或者人员关系而引发的风险。这些关系并非一定会对实验室的公正性产生风险。
3.4.2 如果识别出风险,本公司将通过人员回避、跟踪监督、内审、管理评审、能力确认、外部评审等手段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3.5 质量负责人将本程序实施情况列入内审计划。
3.6 本公司将本程序的实施情况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 记录表格
违反公正和诚信行为调查处理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5 相关文件
《人员管理和培训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服务客户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检测报告和结果控制程序》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文)
《公司承诺》
《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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